| | 局長信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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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面之連結會開啟「臺南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-市民信箱」,由市政府統一收 案後派案給權責機關相關科室受理,陳情案件處理期限為7個工作天。
注意事項如下:
1.請儘量以一件人民陳情案件反映一件陳情事項,以利案件處理;若有二件以上陳情事項,請 分別發送。
2.建議(檢舉)內容:應載明具體陳述事項、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;該系統係提供民眾對衛生醫 療行政問題陳情建言,不受理非理性情緒發洩、漫罵及惡意檢舉之案件。
3.建議(檢舉)類別:「1.幼兒園與學費補助」、「2.補教問題」、「3.十二年國教」、 「4.教師介聘及甄選」、「5.親子溝通、班級經營」、「6.招生入學」、「7.英語教育與推廣」 ;如您未能確定建議(檢舉)類別,請點選非屬前述各類別的「8.其他」。
4. 請收到系統發出之確認信後,7天內進行確認,否則該系統將不受理該案件。
5. 避免使用免費信箱,使用OUTLOOK請加入白名單,以免「確認信」及相關通知遭到郵件主 機阻擋。
6. 陳情案件處理期限為7個工作天,權責機關得依案情複雜程度辦理展期。
*重要提醒:下列連結會開啟「臺南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-市民信箱」
● 幼兒園與學費補助
● 補教問題
● 十二年國教
● 教師介聘及甄選
● 親子溝通、班級經營
● 招生入學
● 英語教育與推廣
● 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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